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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代生活报
因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,中山二院及其南院被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暂停医保服务资格3个月。此后,中山大学作出决定,中山二院院长及其分管副院长前天起停职检查。
医院骗保的事不是第一次出现,但像中山二院这样的三甲大医院因为骗保而被暂停医保的还是首次。有关部门此次拿三甲医院动刀,值得称赞。
说起这起骗保事件,处理起来还挺有意思,劳动保障局暂停了中山二院的医保资格,作为医院主管的中山大学居然不知道,直至媒体曝光此事,校方才出来表态,并表示医院遇到了这种重大事件未及时向学校报告,本身也属严重违规。这种责备听起来很是严厉,对院长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看上去也很有力度,但不妨假设一下,倘若中山二院真的及时向学校报告了,公众还会知道这件事吗?劳动保障局还会对其作出暂停医保的处罚吗?
当然,不管中山大学如何处理,作为主管者,它都难辞监管失职之咎。事情出在医院里,与医院领导有直接关系,可是假如中山大学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,恐怕也不至于弄到这地步。
其实,细想一下,整个事件中,受到损害最大的还是患者。由于及时发现,医保基金未有损失;院长被停职了,那是因为他所领导的医院有问题,没有他的授意或者同意,医院其他人没有权力作出骗保的决定。更何况今朝停职,他日还有“东山再起”的可能;可是患者,无缘无故地要为中山二院的骗保承担损失。
其一,由于院方被停医保,那些想去中山二院看病的医保患者或者改去别的医院,或者自费就医。这无形中给病人带来不便;其二,在医院的骗保过程中,必然会有不少患者被医院欺骗。本来是一次就诊就能治好的病,却被分解成两次治疗,本来不该入院的却要被强迫住院,目的无非只有一个,为医院骗保创造条件。如此一来,患者就不得不多掏钱。
对医院来说,他们也有话要说。当前,广州的医保结算标准以参保病人住院次均费用而定,如中山二院就定为9800元,也就是说,每一个医保病人住院一次,医院都可领取9800元的医保基金。但即便是这样,医院还抱怨医保结算标准三年未变,社保病人“治一例亏一例”。这样说明显有失公允,对于医保危重病人,医院可能会赔钱治,可是要想到大部分医保病人并没有达到9800元的医保结算标准。两相平衡,至少不会差到哪里。
之所以出现骗保现象,也暴露出了我们的医保体制存在的问题。医保基金作为一种公共资源,本该是为参保者提供社会保障的,可是现在却处境尴尬。由于医保定额与医院平均住院费用之间存在差距,导致不少医保病人在医院成为“二级公民”,饱受歧视,还要在医院的骗保过程中默默承受损失。
在全民医保还没实现的今天,如何保障有限的医保基金能真正落到实处,为普通百姓提供医疗保障,我们不但要向违规的大医院“开刀”,更要反思当下的医疗改革。堵住医保体制漏洞,不是让一个院长停职检查就能做到的,因为只要漏洞还在,其他人依然难以抑制牟利的冲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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